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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逾期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逾期领取2008年度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逾期领证地点、时间: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

  二、 领证时需携带:

  1.  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成绩查询单上签名)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  证书工本费15元

  5.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原件)

  特别提示:

  1.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须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905室)验证签字,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验证领证。

  2. 在嘉定、奉贤、青浦、宝山、金山、金山石化、松江、南汇、崇明、梅山初级合格证书领取请与所在地区财政局联系。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00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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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0:53:51【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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