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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1月26日起


江西省2013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1月26日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22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9:00-31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2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3年2月3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和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中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地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必须同时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有关资格条件见附件2。

  三、考试科目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资格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其余四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22.
05.考全科
01.注册税务师
1.税法(一)
2.税法(二)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5.财务与会计
04.免1科
01.注册税务师
1.税法(一)
2.税法(二)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02.免3科
01.注册税务师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确认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注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老考生报考时务必填写正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

  1.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携带有关资格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原件),送所在县、市税务主管部门(征管科)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南昌市的省直、中直报考人员,经南昌市税务主管部门(征管科)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南昌市以外的省直和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携带有关资格证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原件)、及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经省级税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江大南路19号,0791-88312201)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5.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1份(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后,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3年6月17日—21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征订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联系人:徐先生、樊小姐,联系电话:0791-86201322

  七、考试收费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7〕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为每科56元。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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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4:5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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