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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成都市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0号)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5日至7月1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5日至7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三)缴费时间:2014年6月15日至7月1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8月1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8月31日至9月4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9月6至9月7日。

二、考试科目

9月6日 上午08:30-11:00 《经济法》

下午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7日 上午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到市财政局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各类证件(证书)须同时提交原件。

成都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中心6楼,咨询电话:028-86267699,86917652。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资格审核单位网上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由老考生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复审合格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考生缴费全部通过网上缴纳,现场资格审查点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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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9 22:32:4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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